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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按中标价下浮10%分包,赢利还是亏损?
来源:全造价/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2-09-03

一个项目中标后,承包商要及时编制责任成本单价,以此作为项目分包、采购和施工组织的依据。很多承包商对项目成本考核只一个利润上缴率,很多时候这个利润上缴率是靠拍脑袋来确定的,没有科学的依据。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很多时候也是依据投标时候的单价降一个系数进行对外分包的,没有对每个分项的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可能会导致分包成本的失真,虽然是按原来的设想分包出去了,但分包结算的时候,会增加很多的费用,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没有把分包的成本核实清楚,包括分包单价的高低、分包内容和范围的不明确等。一个山区公路项目,项目部对其中的一个桥梁进行劳务分包,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降了10%多,以为可以达到预期的利润空间,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这个桥梁的施工,需要在山上修筑3公里多的便道,分包合同中也没约定清楚,分包商索赔便道的费用,这种粗放式的分包势必带来诸多的纠纷,不利于项目顺利开展,到最后承包商还要承担一些额外的费用。


投标的综合单价包括了大小临、措施费、管理费和风险费等,如果不进行标价的分离,仅依据投标的综合单价进行分包,感觉上有较大的预期利润,但实际情况往往会超出投标的价格。在一些线性工程上,除直接费以外的费用一般会占到投标综合单价的15%~20%的比例,如果像以上这个项目,分包单价从投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只降10%,便道费用又另行计算的话,那这个分包项目实际就是亏损的。


所以,如果想算清楚分包成本和项目各项支出的话,就必须对中标项目进行标价的分离,认真的去测算项目的真实成本和支出,而不是按中标的综合单价去作为成本控制的依据。